时间:2018-10-19 15:32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西安市2018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市201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市教发[2018]78号),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招生政策公平、公正,维护所有考生和所有学校的利益,有利于每个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所有学校共同发展;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督,招生政策和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及时公开;录取管理规范、有序,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密组织,科学安排,实现管理理念和手段现代化,强化信息安全,规范招生行为;录取操作科学、高效,借助互联网平台,优化招生办法,改进录取操作程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提高工作效能;大力推广“名校+”办学模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计划管理
(一)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执行市教育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生源计划。
(二)新城、碑林、莲湖、灞桥(含已划归国际港务区地区)、未央(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地区)、雁塔六区(以下简称城六区)所属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生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50%,大学附中定向生计划中含大学子女。
定向生生源计划分配的原则是向单设初中学校倾斜、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向承担义务教育学位任务大的初中学校倾斜,且有利于“大学区”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生源计划分配以各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
阎良、临潼、高陵、鄠邑、长安(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地区)五区和周至、蓝田二县(以下简称五区二县)根据本区县实际,在辖区内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中确定招收定向生的学校,并将统招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分配比例不低于统招计划的50%。
(三)考生填报志愿前,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同时,各初中学校也要在校园内张榜公布招生计划。
三、填报志愿
(一)全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实行防伪成绩单。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
城六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1日至7月23日。城六区录取过程中,统一填报的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五区二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4日至7月26日。
(二)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招志愿分为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考生可在城六区所辖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中任意选报3所学校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一批次志愿。
第二批次:考生还须在城六区所属的非省级标准化高中,任意选报2所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二批次志愿。
考生在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
(三)城六区考生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的相关规定:
1.选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资格:在生源学校取得正式学籍3年,且初一、初二、初三连续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选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定向志愿每生限报1所学校。
2.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录取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意愿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
3. 考生还可选报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国际课程班志愿。国际课程班收费执行市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
4. 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工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学校中应先选报本大学附中。
大学附中须将经大学纪检和人事部门审查确认的,参加本年度中考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名单(含准考证号、姓名、父母情况)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公示。
(四)五区二县根据市教育局中招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县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规定,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各区县志愿填报规定随本区县招生录取方案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
考生填报志愿前区县要公布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在本区县有招生生源计划的城六区学校的生源计划也同时公布,本区县考生均可报考。
(五)选报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