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7 20:27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刘桐)我省将创造条件淡化并逐步取消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稳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日前,省政府发布《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7%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职普协调发展;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4.7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800万人次。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省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5%,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均达到97%,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比例为62:3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2%,进入大众化普及发展阶段。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评星定级幼儿园占62%。建设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38所、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50所、国家示范性中高等职业院校46所。
同时,法治教育方面,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取得阶段成果。
■教育综合改革
至少组建一个与主导产业对接职教集团
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方面,围绕辽宁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领域,推进多元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推动各市至少组建一个与当地主导产业对接的区域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实现职业教育集团有效对接辽宁重点产业领域,并基本覆盖中高等职业院校。
本科探索弹性学习、学分制和主辅修制
《规划》在研究生培养中提出,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鼓励跨学科跨机构协同培养,支持与国际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在本科培养中,探索建立适应弹性学习、学分制和主辅修制的教学管理制度,逐步扩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和教师的权利。全面落实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
在职教中,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鼓励职业院校实施符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和质量要求的小班化教学、个性化培养改革。
“名校+小校”“名校+普校”解决择校热
《规划》在义务教育阶段,依托小学、初中名校,采取“名校+小校”“名校+普校”等形式,开展集团化办学,重组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有效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形成均衡办学格局,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支持建设品牌学校为总校、并入学校为分校或校区的“紧密型”“协作型”教育集团,不断丰富集团化办学模式。
高中推行选课制、走班制和分层教学
在幼儿阶段,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在普通高中课程,鼓励学校开发特色课程,开设多样优质的选修课程。积极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分层教学。
■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高考改革探索多元录取模式
《规划》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中提出,稳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大幅减少并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
创造条件淡化并逐步取消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继续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健全学前教育、护理等领域和专业实行初中毕业起点、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
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
■高校布局和学科专业
2020年本科高校调整为60所左右
调整优化省属公办高职专科学校布局。支持各市集中力量办好市属高职专科学校,促进其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人才培养中心。到2020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调整为60所左右;独立设置高职专科学校调整为40所左右。
优先发展农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基础人才、儿科医生、全科医生、学前教育,以及面向工业八大门类产业、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依据评估评价结果配置教育资源和动态调整专业结构。打造与辽宁支柱产业、高新产业相适应的重点本科专业400个左右。
在中职教育阶段,对不符合办学要求的学校依法责令整改或退出。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200所左右。
■学前教育
城镇住宅小区需配建普惠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