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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

 

3月31日,上海发布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引导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上海: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