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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育厅:从学前到研究生,全学段资助政策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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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广东省教育厅大力落实教育民生实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学段的资助政策全面得到落实,资助金额、资助面进一步扩大,为困难学生求学圆梦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看看广东助学工作成绩单~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我省将“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1000元”列入2017年民生十件实事重点推进,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学前教育资助的政策体系。全省各地在2017年11月初全部落实民生实事任务要求,佛山、中山、广州、珠海等珠三角地区资助面广,资助标准也远高于省规定的1000元标准。

  2017年广东省学前教育共有幼儿园20878所(不含深圳市,下同),合计在园儿童人数约367万人,各级政府、幼儿园及社会共计资助幼儿36.78万人。其中,政府资助36.75万人、幼儿园资助251人、社会资助6人。学前教育资助投入共计3.89亿元,其中,政府资助3.88亿元、幼儿园资助21.52万元、社会资助2.17万元。

  2017年全省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比例达到10%(政府资助人数/在校生人数),人均资助标准为1056.48元(含部分地市提高资助标准投入资金),超过省定资助政策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政府财政投入中,中央财政投入为1.60亿元,省级财政投入为0.95亿元,市县财政投入为1.33亿元。学前教育政府财政投入主要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省级财政投入占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的24.37%。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2017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我省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包括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和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补助。

  一是城乡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二是农村困难非寄宿生小学、初中的一般困难和比较困难的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元;特殊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三是对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8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

  2017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总人数为1036.21万人,我省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助和学校资助总金额为9.38亿元,资助总人数为151.47万人。政府资助总人数为151.27万人,政府资助学生比例达到14.60%。政府财政投入主要为省级和市县财政投入,其中省级财政投入为8.54亿元,市县财政投入为0.82亿元,省级财政投入占政府财政投入的91.32%。

  2017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免费教科书资助在校学生1134.74万人,国家财政投入资金11.67亿元。地方免费教科书资助在校学生1134.74万人,地方财政投入资金3.90亿元。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共计资助学生106.72万人,全部由省级财政分担,省财政投入资金4.26亿元。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助学生20.98万人,省财政投入资金3.78亿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学生23.57万人,省财政及市县级财政共计投入资金1.31亿元。社会各项资助共计128.13万元,资助学生1561人;学校各项资助共计149.53万元,资助学生423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

  2017年,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474所,在校学生85.16万人,各类资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共82.01万人,资助总金额27.22亿元。其中,政府资助总人数为80.70万人,政府资助比例达到94.76%(政府资助人数/在校生人数),资助总金额为27.13亿元。71.90万 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资助金额为25.34亿元;7.7万 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金额1.76亿元;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资助学生1.08万人,资助金额为284.94万元。社会资助3095人,资助金额329.77万元;学校资助10029人,资助金额为65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