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6 19:24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6月14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海南省海口、三亚、儋州、东方、定安、屯昌、临高、陵水、白沙、琼中等10个市县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100名。
应聘教师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省在编的教师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6月25日)。
根据文件,特岗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中的各项优惠政策。
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在聘用期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将及时解聘并取消相关政策优惠。
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当地幼儿园任教的,设岗市县应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入编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发放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岗位、招考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查看,需要咨询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可根据网站公布的联系方式,直接与招录单位取得联系。
省教育厅提醒,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9时至6月27日16时,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7月4日至6日,应聘人员可登录同一网站,进入个人信息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