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7 16:34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原标题:梁平区2019年定向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力社保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力社保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考核招聘定向梁平小学全科教师及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拟招聘人数64名。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1.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小学全科定向梁平毕业生10名;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未按时毕业的小学全科定向梁平学生2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应届小学全科定向梁平毕业生50名。
2.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应届学前教育免费师范定向梁平毕业生2名。
(二)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三)不属于招聘范围的人员。
1.招聘对象以外的所有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考核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在2019年7月29日8:00至7月30日18:00登录梁平教育网人事报名系统(:8080/),提交报考申请。
(二)资格审核。
8月2日到区教委人事科401室进行资格审核,需要资料如下:
1.报名信息表(附件2,自行用A4纸打印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4.一寸证件照2张。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考量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小学全科教师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时间在10分钟以内,量化计分,分值为100分;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面试采取讲课和才艺展示方式进行,时间在10分钟以内,分值为100分。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小学全科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60%+学生在校学业成绩(按班级排名折算成百分制)×40%。
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50%+学生在校学业成绩(按分数折算成百分制)×50%。
2018年未按时毕业的2名小学全科定向梁平学生,其在校学业成绩按60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