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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 加大增量配电和售电等领域开放力度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要求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继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放宽市场用户准入条件。有序推进宁德湾坞—漳湾工业园区、厦门港区、江阴工业集中区等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加大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增量配电和售电等领域开放力度,禁止排斥、限制和歧视民间资本行为。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投标联合体等方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原文如下: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公布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战略目标,大力弘扬特区精神、推广晋江经验,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破解发展难题、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出以下措施。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建立新兴产业培育推进机制,组建省产业发展研究院,分行业编制发展路线图,围绕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卫星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商用、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电子信息,石墨烯、动力和储能电池等新材料,以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实行“一业一策”精准扶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投资控股公司,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2.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长效机制,建立动态调整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扶持一批有潜力的企业加速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力争2020年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00家以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500家。

3.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实施工业互联网“十百千万”培育工程,推动纺织服装、食品、石材、装备等优势领域打造10个行业示范平台,培育100家应用标杆企业,建设1000个“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推动万家企业“上云”“用云”,促进大型企业集成创新和中小企业普及应用工业互联网。

4.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实施服务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行动,发挥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带动作用,支持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发展新业态服务外包。探索对知识密集型、综合服务平台型、总部经济型服务业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弹性供地制度。促进现代服务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一般工业同价。

5.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减少无效供给,健全“僵尸企业”处置机制,建立简易注销程序,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及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宣告破产企业,推行简易注销登记。鼓励各地设立企业破产处置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援助或垫付破产重整费用。发挥好金融与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建立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四快”机制。

6.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除赔(补)偿性质外的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专项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专项治理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资金问题,进一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和用能、物流、融资等经营成本。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稳定缴费方式,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避免因成本过快上涨影响竞争力。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继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放宽市场用户准入条件。有序推进宁德湾坞—漳湾工业园区、厦门港区、江阴工业集中区等增量配电业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