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10 19:55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学前教育是基本教育制度
是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也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日前,我省出台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未来几年的目标任务
并从五个方面明确了下一阶段
我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工作重点
力争到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左右,省和设区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省和设区市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左右。
到2035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就近便捷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健康的学前教育。
一
健全政府主导的管理体制机制
(一)建立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的管理体制。
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统筹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建设,指导解决资源不足与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统筹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人员配备综合改革机制;统筹提升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级人民政府是学前教育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系统构建学前教育公共管理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充足、均衡、普惠、健康的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协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辖区内幼儿园,在幼儿园建设、运行保障、规范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落实相应责任。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参照省优质幼儿园标准修订幼儿园登记注册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前置审批。
(二)完善职能部门分工协同的工作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制定完善学前教育各类标准,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建设一支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模和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业化管理队伍。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落实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土地供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登记为非营利性并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创新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思路,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师资配置和管理机制。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研究建立学前教育经费合理分担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政法委、公安机关要强化幼儿园安全保卫,落实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做好工作。金融监管部门要对民办幼儿园并购、融资上市等行为进行规范监管。
(三)强化对政府履行学前教育发展职责的考评。
在对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查检查中,将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建公办幼儿园或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数量、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生均经费标准等内容作为学前教育领域评价重点,对履行职责不力、没有如期完成发展目标地区的责任人予以问责。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与评估,建立区域学前教育年度专项督导制度,并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示。将学前教育纳入市县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业化培训范畴,对其他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开展轮训。
二
构建普惠健康的公共服务体系
(四)合理配置公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