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03 10:27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近日,省教育厅举行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和幼儿园课程改革部署培训会,指导各地做好《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至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2011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两轮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发展成效明显,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从2014年至2016年,我省整治无证幼儿园1700多所;等级园7702所,比2013年增加了1609所;在编教师2.88万人,比2013年增加7600多人。
但对照教育现代化目标,我省学前教育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与学龄前儿童数量增长和上好学需求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为了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至2020年)》,计划到2020年,建成城乡全覆盖、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该《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3%左右。83%的指标比国家目标高出3个百分点,既考虑了浙江各级政府保障群众利益的需要,也考虑了适当给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留出空间的需要。
同时,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普遍建立,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幼儿园“小学化”“看管式”现象基本消除,保育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计划》具体提出了六项主要举措,分别是: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民办与公办同一标准;进一步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保障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完善课程方案。
另外,《计划》还提出,要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实施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情况的专项督查,将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和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等工作纳入督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