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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黔东南州雷山县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聘101人公告

 

雷山县2018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作简章

为加快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强化学前师资及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普及学前教育的任务目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101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雷山县2018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职位和计划招聘人数详见《雷山县2018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雷山县户籍或生源,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符合岗位所要求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在初次聘用时受聘人所持教师资格证与所在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两周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人员);

6.县外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7.截止2018年7月3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五、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五楼)。

(三)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期间登录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下载《雷山县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职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携相关材料到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每位报考人员只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职位一览表》的各项要求,确定报考职位类别。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但现有材料未能切实印证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人员要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雷山县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