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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学会
兵教学会函[2015]18号
关于开展兵团2015年度首届幼儿教师优秀教育论文、活动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师教育局教研室、兵团机关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总结《指南》颁布以来幼儿园的新经验新做法,探讨幼儿园面临的新问题、新趋势,推进幼儿园保教水平的提升,现组织开展兵团2015年度首届幼儿教师优秀教育论文、活动案例评比活动。
一、幼儿教育论文评选
(一)论文类型
研究报告、经验文章、个案研究、教学反思。
(二)论文内容
围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内容和幼儿园工作实际。包括:《指南》的学习研讨及实践经验与成果,幼儿园区域、游戏活动实践,园本教研与教师队伍建设,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幼儿园保教结合的实践,防止与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幼儿园管理、园本教研与教师队伍建设、家园合作与儿童发展等。
(三)参评对象
兵团各师幼教专干、教研员,各级各类幼儿园管理者、教师、保育员、保健员等广大幼儿教育工作者。
(四)参评要求
论文篇幅在3000字以内,严禁抄袭。提交三份打印稿(正文小四号宋体),请参评者在附页上注明论文标题、姓名、单位、民族、职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正文中一律不准出现以上参评者信息。
二、幼儿活动案例评选
活动案例可以是各领域的主题活动设计及幼儿在园活动的任一方面。参评的活动案例内容应包括活动材料分析、活动设计实施效果、活动反思等方面内容,可图文并茂,不超过3000字,严禁抄袭。提交三份打印稿(正文小四号宋体),请参评者在附页上注明论文标题、姓名、单位、民族、职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正文中一律不准出现以上参评者信息。
三、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由兵团教育局教研室统一组织,并成立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评论文经初评、复评、终评三轮筛选后,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四、上报须知
1 、参评论文、活动案例打印稿一式三份,须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在统计表上盖章即可)后由单位统一寄交兵团教育局教研室,在上交论文、幼儿活动案例、录像课的资料袋正面贴一页《单位论文(活动案例、录像课)统计表》,统计表内容顺序为:序号、作者、单位、论文标题、备注。参评本次论文、案例、录像课征集活动须本人自觉自愿。
2、作品交送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5日前
3、收费:经兵团发展改革委员会收费处批准,每篇论文、活动案例收取评审费100元。
户 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新疆兵团分行乌鲁木齐市建设路支行
帐 号:703101040002095-218
汇款时请务必从银行汇款并按以上要求填写,在汇款单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注明“兵团教育学会(学前教育学科)”;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图片与作品一同发至联系邮箱btyouer@sina.com,发送的文件夹请注明:学前参赛+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4.文字资料纸质文件打印稿一式三份由单位统一邮寄至:
联系人:兵团教研室 刘雯 18099627317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南路350号华域大厦1306室
邮编:830002
传真:0991-8882872
作品电子稿、汇款底单、回执发至邮箱:btyouer@sina.com
附件:参赛回执
附件: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参赛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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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兵团幼儿教师优秀论文案例评比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