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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方案公布

 

  厦门网讯(记者 蕊蕊)今天上午,厦门市教育局发布了2018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方案。考生可于3月18日8点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4月15日进行笔试。

  【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选报岗位时,不直接报考具体学校,只选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然后区分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小学教学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幼儿园教学岗位等类别填报。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分不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指2018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人员,简称无职称人员,下同)和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简称有职称人员,下同)两种,其中无职称人员在“新任教师考试”模块报名,有职称人员在“教师委托考试”模块报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在“教师委托考试”模块报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应于2018年3月24日前取得。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若属于随军家属应同时备注。

  【考试】

  报考厦门市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必须选择厦门作为笔试考点。考生应持准考证先参加4月15日上午的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下午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考点设在厦门一中高中部。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小学科学等学科和中学实验教师、幼儿园教师加试专业综合技能,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能力。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

  【成绩】

  具有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高校、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从我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厦门生源退役士兵,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享受不同程度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计入笔试合成成绩。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加试一场课堂教学测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本次招聘面试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