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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场所建设改善和乡村教师培训政策

 

贫困村根据本村居民入园需求情况和附近幼儿园布局情况,确定幼儿园新建或改扩建计划,经由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各县市区情况后,提报市财政局参考。市财政局整合中央、省和市相关资金,统一分配到县市区。不需要专门申报资金。

制定市县校三级培训清单,实施乡村学校、贫困村学校教师、校长培训。一是全体乡村学校教师参加“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通过远程研修年内参训不少于36学时。二是市教育局组织乡村骨干教师100人免费培训不少于12学时,重点向省定贫困村等乡村教师倾斜。三是县级教育部门组织乡村教师全员参训不少于12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