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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丨规范我市早教行业 提升服务质量

 

两会聚焦丨规范我市早教行业 提升服务质量

  潜能提高、想像力开发、外语启蒙……时下,早教行业的噱头越来越多了。俗话说“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现在越来越多的家长注重孩子的早期教育,早教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火爆。然而,看似热闹的背后却是行业不规范带来的乱象,昂贵的早教费用、不规范的教学、参差不齐的教师队伍,这些都令人担忧。

  在今年的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上,规范早教行业这一话题引起了委员们的热议。

  据了解,早在2013年,教育部就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14个地区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并对试点的任务、内容和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点明,要探索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机构的准入、从业人员管理、质量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公布,学前教育首次作为一个独立章节被列入国家教改规划中,“重视0~3岁早期婴幼儿教育”首次提出,并被放在重要位置。这对整个早教行业而言无疑是个利好,意味着国家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但也面临一个重新规范、洗牌的过程。

  随着我国二孩政策的实施,以及家长育儿新需求,作为朝阳产业的早教产业,要可持续健康发展,需要一个成熟的体系支持。

  【现状】

  早教市场乱象众生 监管仍然空白

  近年来,我市早教机构发展迅猛,有遍地开花之势,具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教育部门主管的正规幼托机构。按照“托幼一体化”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公办及民办幼儿园普遍开设托班,以接收24月龄以上儿童为主;第二类是社会办学的早教机构。如红黄蓝、聪明树、小博士等,这些机构一般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即可开张,部分是品牌加盟连锁店。“社会办学的早教机构资质良莠不齐,存在师资力量低下、收费价格混乱、教材五花八门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早教尚未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监管处于真空状态。 ”市政协委员潘洁担忧地说,有部分中低档的早教机构,以教育咨询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或以社会组织的形式在民政部门登记,这些机构没有教学许可证,也不具备教育培训条件,打着教育咨询的旗号从事培训工作。有的甚至直接经营起了幼儿托管业务,但并不具备幼儿园的开办条件,也不具有托管机构的营运条件,内部设施、日常运营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教师也没有资格证。

  潘洁说,由于监管缺失,导致早教办学标准、师资准入、监督考核等制度处于自发、无序状态,虚假宣传、收费不合理、课程五花八门等问题十分突出,没有任何部门对其加以监管。“无行业标准,缺乏权威科学的早教模式引领,有些早教机构一味地迎合家长口味,趋利化明显。 ”市政协委员汤赛虹也对此忧心忡忡。她说,有部分早教机构为了满足家长立竿见影的效果,片面追求知识化、技能化,开设包孩子午休午餐的全天班,设置识字、阅读、计算、音乐课等教学内容,其形式与幼儿园甚至小学几乎无异,背离了早教基于家庭,源于生活的理念。而且一部分早教机构培训内容打着国外引进的旗号,收费昂贵。

  在调研中,委员们还发现,我市早教机构师资整体素质普遍较低。教师大多由机构自行招聘,没有统一规定的学历、入行等标准,专业能力弱,再加上收入等各方面因素影响,早教机构人员流动频繁,难以管理。

  【建议】

  开展行业整顿,完善行业标准,提升服务质量

  早教服务看上去很美,实则问题不少。针对目前我市早教行业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政协委员呼吁,政府应尽快把早期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范畴,加强对早教行业的引导和监管,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政协委员建议,要加强对早教机构的执法力度,针对当前我市早教机构存在的超范围经营、消防和卫生安全隐患、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尤其是打着“早教”旗号,把早教机构办成幼儿园模式等问题,要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顿。同时,对现有各类教育信息咨询公司进行检查,对以“信息咨询”为名从事“早教”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应尽快出台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 ”潘洁认为,应由政府主导,参照学前教育相关标准制定早教机构设置规范,制定社会力量举办早教机构的相关规定,将0~3岁早期教育纳入政府的监管范围,实现依法监管。制定社会力量开办0~3岁早教机构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建立早教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双向服务”的桥梁作用。“早教机构发展快,说明市场需求大,政府应规范行业发展,满足老百姓对公共托育服务的需求。 ”汤赛虹建议,充分发挥市场在托育服务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推动社区、乡镇办好公益型普惠型早教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有效供给。引导商业早教机构立足社区面向大众提供优质服务。构建以家庭照料为主、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资源托底的0~3岁公共托育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