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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破解瓶颈问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学前教育需求。
受市政府委托,市教育局局长梁国超报告了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他着重从发展成果、主要举措、存在问题以及下步安排等四个方面做了汇报。
他简要总结回顾了近几年学前教育工作成效。他表示,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由于诸多原因,学前教育一度成为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面对春城百姓对学前教育的新期待,面对推动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新要求,从2011年起,市政府把学前教育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1年,出台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遵循“四个坚持”原则,即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坚持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持科学育儿、提高保教质量,从2011年至2016年,连续6年实施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学前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1年的56%提高到2016年的81.5%,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59%,“入园贵”“入园难”的问题得以缓解,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他具体汇报了近年来我市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他表示,在推动学前教育工作中,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在破解五方面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推动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一是高位统筹,科学规划,着力解决领导推进机制问题。深入贯彻《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健全完善了政府统筹、属地负责、教育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编发了中心城区幼儿园布局规划,连续多年把学期教育项目纳入幸福长春建设行动计划,列入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形成了发展学前教育的强大合力和推进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公、民并举,改善条件,着力解决学前资源短缺问题。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资源,采取政府出资回购等形式,不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民办园办成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学前教育机构;推动城镇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改造配套幼儿园建设。三是加大投入,提供保障,着力解决运行可持续问题。各级政府进一步承担起发展学前教育的投入责任,6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共计投入17.36亿,占财政性教育投入的3%;制定了公办园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健全了城镇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幼儿资助体系,筑牢教育民生底线。四是修德强能,提升素质,着力解决队伍建设问题。新建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规模达4000人,为学前教育提供了稳定的师资来源;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建设,持续开展师道师德师风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评选“最美幼儿教师,认定骨干园长和名园长,树清风正气、展斯文在兹。同时,对为师不德行为依规惩处;依法落实教师待遇,维护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五是改革创新,规范管理,着力解决办园质量问题。深入开展幼儿园动态评估,实施幼儿园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出台《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守牢安全稳定底线;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科研网络,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不断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积极推进国家教育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城市建设。
他特殊强调,市人大饱含为民情怀,把握民生热点,对推动全市学前教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早在我市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起步阶段,市人大就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2011年交由市政府办理的唯一一件议案,强力推动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汇报中他表示,尽管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亟待深入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相对不足,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滞后。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农村学前教育基础薄弱,村级幼儿园覆盖率低。二是学前教育经费相对不足。财政性经费投入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尚未制定,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尚需完善。三是幼儿教师待遇亟待改善。幼儿教师数量短缺,整体专业化水平不高,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职业吸引力亟待提升。四是幼儿园保教质量尚需提高。部分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不高,农村及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