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学前教育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一)录取工作: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作出说明。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逾期未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保留资格: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入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制和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体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程硕士(材料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学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学习方式详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每生每年分别为10000元、6000元、3000元;“三助”中的“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每生每月不低于500元,助研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发放;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推免生新生享受推免生奖学金每生8000元;“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每生8000元;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奖学金每生8000元。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

2.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实施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政策。

3.学校鼓励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和科研活动,奖励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和优秀学位论文。学校对在国际性、全国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研究生进行相应奖励。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二)住宿安排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家住福州市仓山区、台江区、鼓楼区且在仓山校区就读的新生,采取走读制度,不安排校内住宿(入学后确有困难,在学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安排),其他新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旗山校区或仓山校区)入住。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周末授课的新生不安排校内住宿。

(2)暑期授课的新生学校可提供住宿。

(3)脱产学习一年的新生仅安排第一学年的住宿。

十四、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五、其他

(一)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外,我校2019年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人员包括:(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我校从2017年起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不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五)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4。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27,邮编:350117。

联系电话:(0591)22867434。电子信箱:yzb@fjnu.edu.cn。

网址:。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点击阅读》》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参考书目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简介

2019年硕士研究生各学院招生专业领域一览表

2018年硕士生招生录取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