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5 09:28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广州开元学校和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由黄埔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管理,为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旗下学校,两校分别是十二年一贯制和九年一贯制普通公立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更好地履行合作委托办学相关协议条款,满足学校高起点教育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我集团本着公开、科学、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开元学校34名、会元学校12名,共计招聘学科教师46名,其中:公办事业编制教师17人(其中开元15名,会元2名);编外聘用制教师29人(其中开元19名,会元10名)。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以及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报考职位中小学系列教师资格证;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人才引进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接受相关处罚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除了以下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2018年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含30岁)以下。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须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高级教师职称(含副高级)的骨干教师不要求学历学位,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区人才引进条件);年龄限35周岁(含35岁)以下,中小学中级职称年龄限40周岁(含40岁)以下,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含副高级)年龄限45周岁(含45岁)以下。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在职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加盖公章)和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
3.报考教师职位必须持有报考职位中小学系列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届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聘用。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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