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8 20:06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有园上”“上好园”不再难
浙江学前教育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施行
条例首次在法规层面明确了浙江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的基本方向,规范学前教育行为,为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
□ 本报记者 王春
“入园难”“入园贵”,一直是广大家长的心头患。
从9月1日起,浙江省学前教育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正式施行,学前教育迎来了“有法可依”时代。今后,广大家长所期望的“有园上”“上好园”不再难。
8月29日,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召开条例宣传贯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力伟说,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事关千家万户。条例的出台,必将使浙江学前教育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补齐学前教育“短板”,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刘力伟说,要强化政府职责,保障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每个乡镇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
补齐“短板”促进法治化
学前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浙江省共有幼儿园8586所,适龄在园儿童187.68万人,全省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5%;幼儿园教师12.4万人,全省幼儿园等级率达89.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85.1%。
“学前教育事业尽管取得明显进步,但由于历史欠账多、基础差、底子薄等原因,学前教育仍然是浙江教育这只木桶中的一块‘短板’。”浙江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坦言。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这些不足主要集中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投入欠缺、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薄弱、幼儿园办园水平低、档次不高……
随着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社会公共服务政策的调整,尤其是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和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入园难”问题将进一步凸显。
有关部门预测显示,仅二孩政策后放开后,到2020年预计浙江省在园幼儿人数将新增47万人左右。需新建幼儿园1144所,扩建幼儿园406所。
“‘有园上’已成为民众的一种刚性需求,‘上好园’又成了新期盼,新老问题叠加,要求我们必须做到未雨绸缪。”郭华巍说,以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依法施教,补好“短板”,科学预测资源供给缺口,制定和完善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推进全省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学前教育之所以成为“短板”,与当前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政府主体责任不够明确和落实不到位、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有直接关联。
截至目前,国家层面没有一部学前教育的专门法律,浙江省级层面也只有少数有关学前教育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层级和效力较低,不利于实施与管理。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蒋泰维介绍说,条例首次在法规层面明确了浙江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的基本方向,规范学前教育行为,为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
优化布局促进均衡化
条例共9章58条,包括幼儿园保育与教育、幼儿园工作人员规范、对幼儿园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
围绕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和幼儿园资源不足的问题,条例强化规划布局,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保障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接受基本幼儿园教育的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每个乡镇应当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卓春雷认为,建设部门在条例的贯彻实施上使命重大、责无旁贷,应当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均衡优质发展。
卓春雷建议,各地要充分结合“三改一拆”等专项行动,将旧城改造、城中村整治中腾挪出的闲置用地等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此外,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的布局要充分考虑农村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乡镇和大村应独立建园,小村可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切实有效使用资源,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