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8 15:11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因我区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有部分岗位未完成招聘任务,加上2016、2017年录用的部分编外合同教师参加考试被录用及2018年秋季临时扩班等原因,经请示区领导同意,决定组织2018年丰泽区编外合同教师公开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8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最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3月10日至2000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8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报考中学、职校教师岗位应具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语文、数学、英语岗位专业不限;职校的烹饪、汽车维修岗位取得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小学岗位应具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语文、数学岗位只需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不限,均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具有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需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校的烹饪、汽车维修岗位除外,但应于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2018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的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报考语文(小学、职校)的需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它学科的须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职校的烹饪、汽车维修岗位除外,但应于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8、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或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至今尚未被公立学校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福建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 本次补充招聘不需进行面试,但考生应参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委托考试)且达到成绩合格线,成绩合格线为45分(即考生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为免笔试对象,不需要笔试成绩,下同)。
3.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应届毕业生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6.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8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此外,2018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22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丰泽区人民政府公务大楼西楼 206室)。
3.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1)参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委托考试)的笔试成绩单(免笔试对象除外);(2)经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符合加分的相关证明及举证材料;(3)相关的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