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8 00:20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60名,其中会计3名、教师学员32名,中小学雇员制教师10名、幼儿园雇员制教师15名。具体职位、人数详见附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科以上学历(国外研究生毕业生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认证)。
(2)具有浦江户籍(以公告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3)具有浦江户籍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特殊教育。
(4)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2.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具有与招聘职位(专业)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3)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按职位招聘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原浦江县进修学校(环城西路25号)一楼。
3.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个人资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二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考务费50元。
相关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证明(专业、学历层次)。2018年7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考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报名。
如同一职位同时招聘新教师学员和雇员制教师的,聘用顺序为先聘用教师学员再聘用雇员制教师。仅报考教师学员招聘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否则视作同时报考教师学员和雇员制教师。
4.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7月9日下午(2∶00-5∶30)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0日。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会计职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幼儿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其他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笔试满分100分。会计职位笔试成绩按100%计入总成绩,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三)奖励加分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可加8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可加1分。
(四)面试
会计职位不面试。其他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到低,招聘名额不足3人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教师学员和雇员制教师合并计算招聘名额,下同)。
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学前教育教师职位面试主要考察模拟上课、钢琴弹唱、跳舞、绘画等职业技能。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教师职业素质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