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4 19:54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卫生计生委等 15 个部门印发的《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解决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工作。小编现将文件内容摘录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培养一批具有全日制医卫类大专学历水平,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所需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解决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等疾病的基础诊疗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实用型人才。
二、报名条件
报名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湖南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高考的考生;
(二)户籍为我省 51 个贫困县市区(含已脱贫仍享受政策的县市区);
(三)志愿扎根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指乡镇卫生院),从事基层卫生服务。
三、培养学校、专业、学制与学习方式
(一)培养学校: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高专院校。
(二)专业名称:临床医学、护理、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中医学等。
(三)学制:3 年。
(四)学历层次:大专。
(五)学习方式:全日制。
四、培养计划与方式
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计划培养共 3000 名,从 2018 年起至 2020 年连续举办 3 届,每届计划培养 1000 名。
各学校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的学生按专业独立编班学习,纳入所属院系统一管理;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继续进行 2 年的助理全科医生、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即 “3+2”医学人才培育模式)。
五、录取办法
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相关政策采取委托定向培养招录办法做好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考生须与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培养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培养协议书落实录取工作。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优先录取。
六、学籍和证书
(一)学籍注册。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并签订培养协议的培养对象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入学,培养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二)证书颁发。凡取得学籍的培养对象,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教学计划,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七、组织与管理
(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明确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培养工作的全过程。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扎实做好招生宣传、招生计划分配、报考资料审查、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生到岗入编等工作。
(二)省教育厅负责确定招生录取政策,统筹安排招生计划,指导督促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培养学校做好招录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安排好培养对象的普通高考报名工作。
(三)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将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八、政策保障
(一)培养对象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安排培养经费。
(二)培养对象毕业后,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促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在县级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范围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统一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指乡镇卫生院)工作,确保有编有岗,落实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待遇。
通过“3+2”模式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学生,培训期间享受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相关政策待遇。
九、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