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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痛点怎么破?民主党派中央聚焦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

近几年,我国学前教育虽取得巨大进步,但也面临着新困难、新问题。学前教育管理不善事件频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学前教育小学化等一系列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下一代心理、品格的养成,意义重大,理应引起高度重视。而如何形成合力,办好学前教育,更是摆在政府和社会面前的课题。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今年全国两会上,各民主党派中央也纷纷将目光放在学前教育上,从学前教育立法、幼教队伍建设、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幼教事业长期稳步提升等多方面建言献策,把脉开方。

将学前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

儿童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当前,学前教育发展数量、规模、速度都难以满足百姓的实际教育需求,“入园难”“入园贵”现象愈演愈烈。此外,学前教育经费不足、幼儿教师待遇无保障、培训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让学前教育发展面临尴尬境地。而这些问题的根源之一,正是法律的缺位。

民盟中央了解发现,在教育法所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阶段即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中,国家已分别制定了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到目前为止,只有学前教育阶段尚未立法,使学前教育发展中问题的解决无据可依,成为国民教育体系中的‘短板’。”

如何补齐短板?民盟中央建议,加快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进程,使幼教事业发展有法可依。要确立公益性、普惠性发展方针,制定免费学前教育路线图。明确学前教育的地位和社会属性,突显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责任。“可以探索学前教育三年免费机制,各地应积极试点,可采取先实施学前教育最后一年免费,再逐步过渡到三年全免费的方式。”

民盟中央进一步认为,学前教育法必须要明确幼儿园办园的国家标准,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审批和管理。加强对幼儿园的动态监管,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

“目前,我国法律缺乏保护儿童权益的既具可执行性又具威慑性的法条。”九三学社中央对加快学前教育立法也有相似观点,“虽然宪法、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都有针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国家也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但立法形式分散,规定抽象,缺乏系统性和操作性。”

为此,九三学社中央建议,研究出台学前教育法,对我国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建设与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难题、关键性体制机制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我国刑法中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并规定虐待儿童从重处罚。

创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

2016年,我国幼儿教育的市场规模达到1950亿元,预计未来5年平均增速约为20%——这是九三学社中央在调研中得到的一组数据。“学前教育因未纳入义务教育,在城市规模的急速扩张的背景下,公办园已经远不能满足需求,但由于制度缺位、监管乏力,管理上的漏洞和问题层出不穷。”

九三学社中央认为,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一方面要建立基于长远的保障机制。比如,对民营资本办学,实施风险保证金制度,加强资本运行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监管;建立违法主体投资方责任追究机制,将幼教运营资本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控制。“目前幼儿教师职称评审不少仍然参照小教系列,很多幼儿教师职称上不去,建议将责任心、爱孩子等幼教素养列为具体量化指标和重点考核内容,对有虐童行为的一票否决。”

另一方面,要建立长效的学前教育督导机制。“对学前教育园所的管理重点要从前置审批,集中到后续安全、卫生和孩子人身权利保护上。要强化园长责任制,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尽早预警、提前干预、及时制止。对幼儿教师工作压力过大、待遇偏低等带来的心理失衡,要加强心理辅导、疏导不良情绪,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

在调研中,民盟中央发现,当前学前教育经费缺乏也制约了其健康发展。民盟中央建议,建立“以公共财政支撑为主,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学前教育投入体制,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将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投入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实施单列。

民盟中央同样认为,要落实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主体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与问责机制。同时,强化安全监管,建立幼儿园安全防控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从而创建安全的幼教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