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3 10:47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2015-2017年)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和《深圳市关于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的意见》的精神,在总结《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3年)》的基础上,制订本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二期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倡导“关爱、形象、文化、质量、法治” 五个工程的建设,不断加大财政投入, 坚持依法办园、特色发展,创新管理模式,初步构建了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公民办园协同创新发展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位比较充足,基本解决了“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稳步提升。
与此同时,我区学前教育依然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一是南山“特区+湾区+自贸区”三区叠加的区位新优势,学前教育还不能满足市民对优质学位的需求。二是目前财政投入尚不足以支撑和实现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部分优质幼儿园的普惠发展动力不足,普惠园认定标准有待完善,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公办幼儿园尚未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急需在体制和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部分民办园办学成本逐年增加,改造升级面临困难。四是教师待遇低,学历提升及专业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坚持公益普惠发展,优化各项惠民政策,提高政策调控引导力度;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探索多元办学体制,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坚持专业科学发展,加强师资培养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坚持规范优质发展,健全监管示范体系,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水平。到2017年,基本形成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南山特质的学前教育体系,力争成为深圳学前创新发展的窗口。
一是保障学前教育学位需求。三年新增幼儿园10-15所,新增学位3000个,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在南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幼儿部,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特殊儿童到普通幼儿园开展随班就读,让适合接受教育的学前特殊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5%以上,基本建成特殊儿童入园支持保障体系。
二是各类幼儿园布局和结构合理。逐步提高公办园、普惠园的比例和覆盖率,到2017年力争省市一级幼儿园和普惠园都达到60%以上,规范园100%;探索民办幼儿园的营利与非营利分类管理,开展非营利性幼儿园研究和试点工作。
三是提高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至2017年,全区幼儿专任教师大专学历达70%以上,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 100%,建设“南山幼教名师(专家)工作室”5-10个,评定“南山区优秀中青年幼儿教师”100-200人,使教师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配足配齐园医、财务、保育员、厨师、保安员等,并做到100%持证上岗;
四是不断促进幼儿园的内涵发展。依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到2017年创建10-15所市级优质特色示范园,20-30所区级优质特色示范园;以项目为导向,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优势,建立家园共育指导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家园共育指导服务对社区的覆盖面,力争到2017年,基本覆盖全区适龄儿童家庭。
三、重点实施项目
(一)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1.科学预测学位。教育局要协同发改、规划、住建、卫计、公安、民政等部门,依据南山城区的规划和发展,建立科学的学位预测机制。同时,要根据残联实名登记的适龄幼儿名单,对适合接受学前教育的特殊儿童摸清底数,提早谋划学位布局。
2.保障幼儿园规划建设。规划部门要根据居住人口和城市更新的实际,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积极落实幼儿园配套建设“三同步”原则。区规划、住建、教育、物业等部门要完善并落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对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
3.强化普惠园公共服务主体地位。制定《南山区普惠园发展计划》、《南山区普惠园积分制管理办法》,继续扩大普惠园数量,特别要提高普惠园中政府产权园所占的比例;结合普惠园的所处区域、办学等级、教职工待遇、家长教师满意度、收费标准等因素,优化普惠园经费补助机制,制定层级性、激励性经费补助政策,并建立健全普惠园申报、监管、考评及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