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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 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浙江省水利厅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文明单位、浙江省首届文明校园,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水利部水利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第三条  作为江浙沪唯一一所水利类高职院校,学校坚持“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贴行业、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宗旨,按照“立足水利、一体两翼”的专业发展定位,形成了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为特色的五大专业群,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普融通,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助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  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五条  学校办学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第六条  学校总占地面积1136.7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22个校内实训基地、292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牵头成立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产教联盟、浙江省水利行业公共实训基地;作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设有现代学徒制学院“大禹学院”,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设有43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点,开展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三章 免试报名条件

第七条  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保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资格,并已办理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

(二)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并符合申报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内相关或相近专业的要求。

第四章 免试报名流程及录取

第八条  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按照以下进程安排开展工作:

(一)申请与公示。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具体要求: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向我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

(二)申请材料寄送。我校202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2023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第二批(2024年比赛获奖考生)须于7月20日前(以EMS当地邮戳为准)向我校学生处寄送申请材料,如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最新通知,以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时间为准。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中学公章);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A4纸,须加盖中学公章);

4)考生中职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中学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