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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全日制,学制三年


三、学费

按照川发改价格﹝2024﹞417号文以及四川省物价部门许可标准执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20000元/年·生,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艺术学)8000元/年·生。


四、校区地址

校区名称

 

培养系(院)

 

校区地址

 

武侯校区

 

声乐歌剧学院、民乐系、钢琴系、管弦系、作曲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院、手风琴与现代器乐系、音乐工程系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新都校区

 

舞蹈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艺术学理论与管理学院、传媒学院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临空经济区校区

 

成都美术学院

 

四川省资阳市资州大道777号,邮编:641300

 


五、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8名(含接收推免生计划59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研究方向及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教育部要求该专项计划不得调整为普通计划或其他专项计划。未完成的接收推免生计划将调整为普通计划使用。

特别说明:拟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等因素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提交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五)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详见国家相关文件。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或专业类别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须按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填报志愿。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