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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二章  高职提前招生模式及原则

第四条 招生模式。采用“高中学考+学校测评”或“职业技能考试+学校测评”模式,即以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提前招生,单独录取。

第五条 招生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和纪检监察组。

第七条 职责分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校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订实施方案,讨论并决定高职提前招生选拔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负责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宣传与录检工作,编制和发布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提前招生指南,开展招生咨询和宣传。命题考务组负责综合素质测评命题和考试考务工作。安全保卫组负责招生整个过程的安保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录取过程的规范性,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投诉电话:0571-85076588)。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科类

第八条 招生专业、科类及计划。招生专业31个,招生计划1200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考生计划570名,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划630名,学制均为三年,具体专业计划如下表:

第五章  报名办法

第九条 报考对象及条件。

符合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的毕业生。

第十条 网上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规定的报名方式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8:30至4月9日16:00。

第十二条网报流程。申请报名考生登录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网上确认。已经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从提交信息后次日起,需在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系统(入口在学校招生网报名流程提示)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2024年3月2日8:30至4月10日16:00。

第十四条网上确认内容和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确保联系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网上缴纳报名费用。报名费140元/人。网上报名完成的考生,请于4月10日16:00前,通过学校网上报名确认系统,以支付宝的方式进行缴纳,报名费概不退还。

第十六条 报考信息确定。报名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第十七条 专业志愿填报。普高招生考生可在面向普高招生的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填报;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可根据自己单独考试招生报考类别和我校各个招生专业面向的招生类别,选择一个专业填报。

第六章 考评形式及计分方法

第十八条 综合成绩计分。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满分300分)或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30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满分为600分。

第十九条 高中学考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

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满分300分)=各科成绩等级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学考分设的考生,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成绩等级换算分值以50%计)。各科成绩等级转换成分数如下表所示: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A   B   C   D  
换算分值   30   26   22   18  

考生高中学考科目的成绩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等级为准。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后方为有效。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