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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3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  学校部委码:12792,浙江招生代码:0065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  学校简介: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鲁迅故里——浙江绍兴,始创于1981年。现设有15个二级学院,48个本科专业,5个高职专业,含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朝鲜语(韩语)、阿拉伯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捷克语、土耳其语、波兰语、波斯语等16个外语语种,拥有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10个,国家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96门,在外语人才培养上具有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品牌优势。

  第九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学业成绩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统一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条 学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5-89114321。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四条  2023年学校计划招收本科学生120名,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学历

层次

 

招生

人数

 

选考

科目

 

学费

(元/学年)

 

备注

 

国际商务   

 

本科

   

 

20

 

不限

 

30000

 

国际商务专业跨国公司管理方向班培养特色是依托学校多语言学科基础,通过“语言-文化-国际商务+数字化素养”的学科交叉教学模式,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培养学生在跨文化交融与管理、跨国公司管理、国际化营销、跨境商务运营、国际投融资、全球化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素养,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和跨国公司的本土化运营培养高级公司管理人才。

 

泰语

 

5

 

不限

 

30000

     

印度尼西亚语

 

5

 

不限

 

30000

     

酒店管理

 

70

 

不限

 

30000

 

   

 

传播学

 

10

 

不限

 

32000

     

新闻学

 

5

 

不限

 

32000

     

网络与新媒体

 

5

 

不限

 

32000

     

合计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