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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师范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45

 

三、校址

 

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浙江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十二、录取规则

 

(一)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新高考改革省份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00%。

(二)男女比例不限。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初阳学院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120分,法语专业≥115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1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60分,软件工程专业(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办学)≥9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联招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不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六)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1.浙江省生源

浙江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2.省外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