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1 01:27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0388),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126年办学历史,被誉为福建“建筑业的黄埔军校”“机电工程师的摇篮”,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2018年入选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三条 学校设有两个校区,旗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8号、69号 ;鳝溪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999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2022年学校普通高考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校。
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简称“闽台合作项目”)是由学校与台湾地区高校联合举办,实行“3+1”、“4+0”两种培养模式,办学地点设在旗山校区,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及在台湾合作高校学习的相关证明。其中“3+1”模式,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原则上第三学年赴台湾相关合作高校交流学习一年。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工程学院。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第六条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及专业建设规划,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行业产业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合理分配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若有调整,以正式文件为准;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各类专业(项目)学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专业为5040元/生•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为5460元/生•学年,具体专业名称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手册。
2.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8640元/生•学年。
3.软件工程本科专业:一、二年级5040元/生•学年,三、四年级130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