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33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根据省、市招生工作意见,我市今年继续招收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新生。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报考对象
报名参加学前教育招生考试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同时符合2023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人,具备报名资格。
(三)下列对象不得报考:
1.高中段各类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的在校生、毕业生;
2.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规定今年不准报考者;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者。
二、身体要求
依据学前教育专业特色,考生应仪表端正大方,行走步态无明显跛行,脊柱无明显侧弯,无驼背;面部无畸形,无3×3平方厘米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且色觉正常。
报考考生需自行前往各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体检站或医院(同高考体检)进行色觉检查,报名最终确认时,须向报名点学校提供色觉正常的检查依据,再由报名点学校将色觉正常的检查依据汇总报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处。
考生录取后,招生院校复查出考生身体状况不符合专业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院校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中考报名时间同步。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zk.wzer.net)进行报名,勾选“兼报学前教育”复选框;第二阶段为报名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审核确认由报名点学校负责完成。
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应在普通高中录取地进行报名,报名点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往届生或外地回温应届生需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审核确认。
(二)温州市户籍考生均可报名,温州市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班考生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3〕17号)中有关享受同城待遇的要求执行。
(三)凡报考学前教育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中等高中阶段的其他学校。
四、考试组织
(一)报考考生应参加我市中考,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等均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3〕17号)规定执行。
(二)报考考生还应提前参加我市学前教育招生术科考试,其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学前教育术科考试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