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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视野下的幼儿教师 李敏谊 2021年03月23日17:22
幼儿教师到底是什么?她们究竟是保姆?阿姨?替代的母亲?亦或是熟练掌握“吹拉弹唱跳画”的技术工人?是教书匠?专业人士?还是扎根一线的研究者?我们可以从国际和国内比较的视角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国际视野下的幼儿教师
如果我们希望清晰界定幼儿教师,那么首先需要了解:
1.清晰界定何谓“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托育”
根据全球通用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最新界定,整个教育体系被分为0~8级共计9个学段的教育。其中幼儿教育(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被界定为0级教育,是指为进入初等教育(1级教育)之前儿童提供有目的的教育内容的课程项目,旨在为儿童后续进入学校和社会而培养必需的认知、身体、社会性发展、情感等领域的综合能力。此外,由于各国学制的差异和幼儿教育机构名称的多样化,幼儿教育还可以细分为两个类别:(1)早期儿童教育发展项目(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al development,国内一般简称为“早教项目”,最新政策文本更多称之为“托育项目”),主要针对0~2岁或者3岁以下婴幼儿;早教项目的教育属性主要体现在为婴幼儿提供的学习环境需要具备视觉兴奋和语言丰富等特点。仅提供儿童照顾/照料(看管、营养和健康),但是没有教育属性的项目不包括在《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中。(2)学前教育项目(pre-primary education),主要针对3岁以上到进入初等教育之前这个年龄段的儿童,旨在为儿童进入初等教育做好入学准备。学前教育项目的教育属性以儿童与同龄人及教育工作者的互动为特点,儿童藉此提高语言使用和社交能力,并开始发展逻辑和推理技能,以及随着思考进程进行交谈等。
这个凝聚最新国际共识的幼儿教育的定义,和我国通行的广义上的学前教育——泛指进入正式学校教育之前的教育项目的这个定义大约相当。狭义上的学前教育主要是指针对3~6岁幼儿的幼儿园教育;0~3岁的早期教育项目也被称之为托育项目。但是需要重申的是,就算是发达国家,传统上也并非所有托育服务均包含教育属性,很多机构仅仅是照料/照顾性质的儿童看管机构。尽管目前的政策趋势都是强调教育内涵、增加公共经费、加强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的资质、核心素养和待遇等。总的来说,只有包涵教育属性的托育才能被定义为早期教育项目。以上海为例,托育从业资格证书的课程主要由“婴幼儿生活照料”“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和“婴幼儿早期教育”三部分组成。从这个意义上说,上海的托育服务符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基本定义。
2.社会投资派视野中的幼儿教育
英国学者莫斯在2006年就研究了幼儿教育工作者的职业角色认知问题。他认为西方国家对幼儿教师职业的认知在过去一百年里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替代母亲到技术工人,再到研究者。莫斯认为,意大利瑞吉欧模式(一种主流的幼儿教育理论,强调宽松、自由、开放的教育环境,以儿童的兴趣和需要为中心,强调都是与儿童之间的“互动关系”和“合作参与”)下的幼儿教师代表了扎根一线实践的研究型教师的理想形象。事实上,这种变迁和公共政策的定位变化高度相关。
从国际公共政策实践来看,针对幼儿教育的定位,发达国家历史上有不同的理念和立场。主要可以划分为两派:(1)英美派的教育扶贫论,也就是把幼儿教育看作是反贫困的重要战略,公共教育经费主要资助贫困家庭的儿童,重点是支持学前教育阶段的幼儿。(2)西欧(例如法国)和北欧的社会福利派,把幼儿教育看作是政府应该向每一位公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得到政府直接资助的幼儿教育机构占据主流。
但是过去近十年以来,不管是英美派的教育扶贫论还是西北欧的社会福利派都转向“社会投资派”。以英国为例,这种转变主要体现在尽管是右翼保守派势力执政,在公共开支上提倡节衣缩食,但是针对幼儿教育和保育的开支不减反增。社会投资派背后是人力资本论和脑科学最新研究进展的流行和普及。从社会投资派看来,面对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的挑战,社会公共政策必须帮助每一个公民更好地接受教育并参与市场化的竞争。因此通过直接投入或者间接补贴等方式,更多的公共经费开始进入幼儿教育和保育部门,随之而来也就推动了更多的公共问责,其中一个重要进展就是提升幼儿教育和保育部门的从业人员和专业队伍的资质、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等要求。
3.欧洲国家的政策共识——提升专任教师的资质
欧盟针对幼儿教育和保育的结构性质量评价的其中一个核心指标就是要求每一个班/组必须至少有一位拥有教育领域学士学位及以上的专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