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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无锡宜兴市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20人公告(2)

发布于:2020-03-12 19:30    阅读次数:

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进行现场验证:

1.已毕业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

2.即将毕业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或已参加教师资格证理论考试的合格证及最迟于2020年7月15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4.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5.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及本科非2020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无锡市生源的证明材料;

6.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

7.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3.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拟递补对象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其中初中缺额从同岗位本科学历及以上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中递补,小学缺额从同岗位考生中递补:

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者(按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②应聘人员放弃签订或在指定时限内未签订《就业合同》者;

③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者;

④拟聘用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⑤2020年7月15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不含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研究生未取得学位证书者;

⑥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者;

⑦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进行递补。

4.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2020年7月15日前未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不予录用。在2020年7月15日前已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官方网站进行教师资格证网络申领并于申领地进行了现场确认的考生,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特指提供网络申领截图,截图的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或“待认定审批”),经核验合格后视为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须于2020年9月1日之前取得对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并递交教育局人事科核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在录用时间满一年至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期间,均按试用期管理,截止到2023年7月15日,仍未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者,则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5.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满足学段、学历条件,提前公布需求岗位,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通过网络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

6.新聘用人员具有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7.聘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8. 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含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

七、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录用情况公示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宜兴教育信息网: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92670、87976352、87974858。

八、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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