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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平凉静宁县城区初中、县直小学选调教师108人公告

时间:2019-10-31 22:0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为解决城区初中、县直小学教师短缺问题,需从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城区初中为全县农村完全中学初中部、独立初中在职公办教师,县直小学为农村完全中学初中部、各乡(镇)独立初中、教委、威戎小学在职公办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和民生实事项目服务期内人员、县管科级干部、独立初中校长不属选调范围。

二、选调人数及学科

本次共选调教师108名。具体为:

(一)初中36名。其中数学6名、语文5名,英语、物理、体育各4名,历史、政治各3名,化学、生物、地理各2名,信息技术1名。

(二)县直小学72名。其中语文29名,数学22名,英语6名,音乐9名,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各2名。

三、报名条件

参与报名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身体健康。

2.教龄:教龄3年及以上,教龄确定以本人档案为准。

3.学历及资格:城区初中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县直小学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度考核: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获奖情况:2013年7月1日以来,在工作岗位上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者:

①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奖励或教育教学单项奖;

②获得县政府或县教育局授予的“教学标兵”;或获得县教育局授予的“优秀教师”、“课改先进个人”等称号;或获得县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③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获得过省、市、县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应专业领域表彰奖励一次及以上。

四、选调方式

选调按照个人业绩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个人业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照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个人业绩×50%+面试成绩×50%)排名,分学科择优确定人选。综合成绩并列时,个人业绩高者优先选调。

(一)个人业绩

1.获奖得分

2013年7月1日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省委、省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省园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等)计25分,其他教育教学单项奖计20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平凉名师、十佳先进等)计20分,其他教育教学单项奖计15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县委、县政府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计15分。

2013年7月1日以来,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获得省教育厅“学科带头人”称号的计20分、“青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称号的计15分、“农村骨干教师”称号的计10分;获得市教育局“学科带头人”称号的计15分、“骨干教师”称号的计10分、“农村骨干教师”称号的计5分;获得县教育局“骨干教师”称号的计5分、“农村骨干教师”称号的计2分。

2013年7月1日以来,获得县委、县政府或者县教育局表彰的“教学标兵”计20分;获得县教育局表彰的“优秀教师”、“课改先进个人”分别计15分。

2013年7月1日以来,在县教育局组织参与或申报的各级教学实录评比活动中,获得省教科所、省教育学会(包括中央电教馆、中国电视教育协会、“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分、8分、6分;获得省教科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3分、10分;获得市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3分、10分、7分;获得县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7分、5分。

2013年7月1日以来,在县教育局组织参与或申报的各类课题鉴定中,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10分、8分、6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6分、5分、4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8分、6分、4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5分、4分、3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6分、4分、2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3分、2分、1分。

2013年7月1日以来,个人所任学科在全县中考综合评比中,排名1至10名的科任教师依次加10分至1分。(仅限选调初中岗位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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