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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遗弃罪母亲的回归之路:判决强制她学习做妈

时间:2019-10-30 08:5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47岁的刘美莲与13岁的刘世豪坐得远远的,一个在家里的床上,一个在两米外的书桌前,隔阂横亘在空气里。

与普通人不同,刘美莲的黑色长裤下,脚腕处鼓出一个大包。那是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司法所给她戴上的电子脚环,因为她是一名犯有遗弃罪的缓刑犯,遗弃对象就是身旁的儿子刘世豪。

一名遗弃罪母亲的回归之路:判决强制她学习做妈

2013年9月,刘美莲、刘世豪与长宁区法院的法官们。受访者供图

在长宁区法院的判决里,刘美莲因两度遗弃刘世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的附加条件是她要与儿子一起生活,等他放学回家,为他洗衣做饭;此外,还必须接受司法所、妇联的“家庭教育指导”。

适用在刘美莲身上的“家庭教育指导”还有另一个名字——强制亲职教育,刘美莲案也是国内“强制亲职教育第一案”。对于她这样的失职监护人,这是司法机关保护其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一种方式。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上海、北京等地的法院、检察院就在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加入了亲职教育的内容。但如何保证亲职教育有效、如何保证监护人尽职尽责地照料未成年人、亲职教育能否具有强制力,始终是困扰司法机关的难题。

不太习惯彼此的母子

9月26日下午,受长宁区法院和上海市妇联之托,家庭社工章媛媛第5次来到刘美莲家。那是一间十来平米的预制板房,搭在房东家的小院里,几样家具被刘美莲拾掇得干净整洁,条纹床单上看不出一丝皱痕。

一进门,章媛媛就看到了摊在桌上的几封感谢信,那是刘美莲写给法律援助律师、新泾镇司法所和刘世豪就读的中学的。信里,她提到了学校提供的救助金、暑假时老师的家访,感谢之外,还为当初的遗弃行为写了许多反省的话。“是不是有点像犯罪认错的信,不像感谢信?”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章媛媛。

一名遗弃罪母亲的回归之路:判决强制她学习做妈


9月24日,刘美莲给刘世豪老师的感谢信。新京报记者 张惠兰 摄

章媛媛认识刘美莲半年了,至今记得二人在北新泾地铁站初次见面时的场景。刘美莲身高一米五多点,总是习惯性地交叠着手、颔着下巴,像个犯了错的学生。两人坐在地铁站旁的露天停车场里聊天,说起遗弃儿子时,刘美莲哭了很久。

从那时起,章媛媛每月都要与刘美莲见面,聊上一两个小时,刘世豪也在。她发现这对母子很少认真对话,母亲总把“他不听我的,说了也没用,随他去吧”挂在嘴边,儿子则用“她傻,随便她”来搪塞。

肢体接触几乎没有。章媛媛记得7月时,刘世豪想去逮知了,天气热,刘美莲要帮他擦汗,刘世豪有些躲闪。

但章媛媛看得出,刘美莲是真心盼着儿子好。为了给他一个上海户口,刘美莲先后几次与上海本地的男人相亲,还遇到了骗子,差点被人勒索了钱财。

刘世豪也在重新习惯母亲的存在。虽然表面对妈妈不太理睬,但已不像刚回家时那样老往小姨家跑,愿意长时间和妈妈待在一处了。“他有对母爱的渴望,但是没有对母亲的尊重,他母亲所做的种种都在他的脑子里,所以母亲的话他也不会当做权威。”章媛媛说。

两度遗弃

对于刘美莲,刘世豪的诞生是个意外。

2005年,她从北方的一个小县城到上海打工,结识了长自己十多岁的梁松。两人各有家庭,却发生了一夜情,2006年10月,刘世豪出生。有了这个儿子,丈夫与刘美莲离了婚。她自觉没脸在老家立足,只好离开大儿子,带着这个小儿子回到上海,寄住到妹妹家。

为了让刘世豪有个上海户口,能在上海上学,刘美莲带着他到梁松家讨说法。但梁松从不知道儿子的存在,双方矛盾激化。

2012年,刘美莲领着6岁的刘世豪来到长宁区法院,要求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梁松。案子到了法官顾薛磊手上,调解无果后,他将抚养权判给了刘美莲,梁松则要支付每月1200元的抚养费。

“判决是2013年5月,梁松已经快60岁了,在上海又没有房子。另外当时双方矛盾很深,孩子根本无法融入梁松的家庭,甚至可能发生流血冲突。”顾薛磊说。

对于这个结果,刘美莲不满意。判决后3个月,她把刘世豪带到长宁法院的立案大厅,往他手里塞了1000元后就此消失。钱是梁松给的抚养费,她自己留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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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刘美莲接刘世豪回家。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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