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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够到这几点 才能让老师真正 “走”起来

时间:2018-10-13 23:30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9月初,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市将实行教师学区(教育集团等)内走教制度,并给予相应补贴。政策一出,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而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则使教师走教这一话题再次深受关注。

  最新进展

  鼓励集团内教师职称统一评

  国庆节前,北京市教委下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在促进共享,发挥资源辐射作用方面,鼓励集团内干部教师交流。探索建立集团牵头校和成员校之间互派干部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探索集团内干部教师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机制。发挥集团内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搭建干部教师成长发展平台,促进集团内干部教师专业发展、素质提升。

  意见明确表示,鼓励集团改革创新,激发集团发展活力,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探索教育集团统筹协调与法人学校聘任相结合的教师编制管理机制。探索在集团内统一职称评审,职称评聘向跨校任职、兼课、指导的干部教师倾斜。意见强调要优化干部教师薪酬制度。探索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更加注重对人力资源的经费投入。鼓励干部教师积极参与集团内轮岗交流,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绩效奖励激励原则,科学合理核定人员薪酬。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强绩效管理,调动集团内各校校长、干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育集团良性运行,健康发展。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指出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适应集团化办学需要的人员编制、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制度机制。

  深度解析

  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呼唤教师“走教”

  无论是作为促进中小学优质均衡的一个重要抓手,还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中小学集团化发展都备受关注。

  随着集团化办学的迅速推进,部分集团校的规模越来越大,名校分校的数量不断增加。权威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北京市16个区共有中小学教育集团158个。

  按照意见要求,今后中小学教育集团内将促进场地设施资源共享、课程教学资源共享,鼓励集团内干部教师交流。其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探索建立集团牵头校和成员校之间互派干部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探索集团内干部教师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机制。师资如何实现共享,成为集团内各成员校关注的焦点。北京出台这一意见无疑为教育集团各成员校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实际上,在今年9月北京市连续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指导学区教育集团内部教师走校上课之前,北京许多教育集团,如北京九中教育集团、朝阳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京广渠门中学教育集团、北京十二中在多年前就已经探索尝试教师走校上课,并取得良好效果。

  多种走教模式 让师资“活”起来

  据了解,目前一些教育集团已经探索出多种行之有效的走教模式。北京小学教育集团是较早尝试这一举措的教育集团之一。李明新校长透露,北京小学教育集团五年前就通过采取互换式、轮换式、派遣式的教师轮岗交流措施,使成员校之间的师资“活”了起来。

  “‘互换式’即同一个学科、同一个年段的老师进行互换。”据李校长介绍,“这种互换,从最初的一个学科发展到更多学科,范围也从科任教师发展到班主任。”互换时间一般为半个月到一个月。“轮换式”即总校教师要到分校从事更长时间的教学工作,一般任教时间为三年,北京小学总校就曾与广外分校采用轮换式交流。“派遣式”即总校直接派遣干部、教师到分校去工作,有些还承担着传帮带任务,干部教师在分校工作一至二年之后,可自主选择是否留在分校工作,红山分校和天宁寺分校就采取过这种方式。

  位于石景山区的北京九中教育集团在2015年开始尝试教师走教,并制定了《北京九中教育集团开展集团内部教师交流工作方案》,以此规范推进集团内部教师走教这一探索。校长林乐光告诉记者,九中教育集团理事会将教师交流工作纳入议事范围,成立了集团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由这个小组制定教师走校上课实施方案。而集团成员学校也要坚持“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向教师公开教师交流政策,认真做好教师交流工作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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