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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

时间:2019-10-21 21:0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充实专任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1名,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迄今为止,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4万余名学生,很多毕业生成为企业骨干和商界精英。

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设有6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分别是国际贸易学院、应用外语学院、营销学院、会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体育教学部、马列教学部。

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学校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学校先后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十多个国家的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研修交流、教育合作、境外实习实训等活动。

学校是全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国际商务教育研究会主任委员校、全国外经贸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全国报关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教指委商务英语分委会主任委员校、天津商务行指委主任委员校,海河教育园区电子商务行业产教对接联盟委员会主席单位。

学校是天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基地、滨海新区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海河教育园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商务服务基地。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努力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9年4月25日起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

招聘岗位见《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须具有本市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7月31日前;

9.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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