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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时间:2019-09-14 06:1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面试对象与地点

(一)面试对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可报名参加面试,包括: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安徽省;

(2) 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面试地点。安徽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省辖市(省直管广德县纳入宣城市考区、宿松县纳入安庆市考区)。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考试地点为准。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安徽省内户籍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安徽省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户籍未迁至安徽省的也可报考)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大四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4.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大四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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