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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购房至少打8折!河南放大招

时间:2019-09-14 01:2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在全国楼市调控政策收紧的背景下,近日部分地区购房政策微调宽松引起关注。

据了解,近期,贵阳、嘉兴等地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降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已还清二次申请公积金可全额贷款等,着力支持职工首次购房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另外,河南省为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吸引更多农村教师扎根基层、安心从教,还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购房优惠幅度不低于20%。此外,常德临澧县还提出了规定时限内购房可享货币补贴的优惠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在传统的购房旺季“金九银十”期间,部分地方政府对购房政策微调宽松,有利于购房需求的释放和当地库存去化。

贵阳:降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9月9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主要从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二手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年限三个方面对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

一、取消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

原政策: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结清满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新政策: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二、降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原政策: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含),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5%,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新政策:统一了商品房(期房、现房)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标准,即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调整贷款年限认定标准

原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中可贷年限最长的一方计算。

新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照主贷人可贷年限进行计算。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取消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的规定,有利于部分换新房的购房需求释放,对于贵阳当地的去库存等也有积极的作用。降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规定,能够增加二手房认购活跃度,反过来也使得部分房东可以顺利转让二手房,进而有能力去换购一手房,即改善型的购房需求可以释放出来。总之,贵阳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释放相对宽松的导向,有助于部分购房者通过公积金继续购房,降低购房成本,反过来也使得部分新房项目的销售速度加快,也利好今年“金九银十”项目的销售。

嘉兴:已还清二次申请公积金可全额贷款

9月5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措施的通知,自9月10日起实行。

一、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职工家庭已还清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该职工家庭原已享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予扣除,夫妻双方最高仍可享受60万元的额度。

2、恢复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的政策。

3、再次强调对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留存额的计算方式

1、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可贷额度按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确定;

2、职工公积金贷款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存额按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十分之一确定;

3、职工申请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不再要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额。

三、调整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象范围

职工购建自住住房时,子女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父母也可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表示,此次政策适度调整主要体现以下原则:一是认真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要求,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着力支持职工首次购房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行基准利率上浮,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政策;二是精准施策,适度调整,既有利于保障和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也有利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效率;三是进一步简化计算方式和操作程序,优化服务,有利于推进公积金制度的普惠。

与贵阳住房公积金政策微调宽松不同,嘉兴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松有紧,其中,收紧的是对于二套房贷利率由之前的基准利率恢复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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