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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秭归: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整治

时间:2019-09-04 23:4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正义网宜昌9月4日电(通讯员张志谭)“今后,本局将按照检察建议,继续督导全县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健全应急报告机制,特别是侵害学习案件强制报告机制……”近日,湖北省秭归县教育局正式回复秭归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秭归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部分校外培训在未取得相关资质和证书的情况下对外招生,且有教育培训机构老师在知悉本机构内未成年学生受性侵害的情况后,没有给予必要的帮助和引导,也没有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导致犯罪危害结果升级。秭归县检察院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检察长批准向秭归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教育局加强对辖区内校外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对学生开展性安全知识教育、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机制。为更好落实检察建议的有关内容,秭归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元梓带领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考核工作负责人和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召开座谈会,就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沟通。

检察建议发出后,县教育局联合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非法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勒令不符合条件的15所校外培训机构自动关停,对经县教育局许可且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8家培训机构开展回头看,对“师生一对一辅导”的必须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并建立工作台账。要求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发现未成年人受到或者疑似受到性侵、伤害等异常情况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检察机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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