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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东学院公开招聘硕士人员30人公告

时间:2019-09-02 18:13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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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 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01月1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校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01月18日开始,于2019年01月31日截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在辽东学院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招聘报名表和基本信息汇总表,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辽东学院人事处邮箱ldxygkzp@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序号-姓名-学位学历-应聘材料”。

应聘者应聘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所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消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有关材料(电子版,除基本信息汇总表外均需扫描为PDF格式文档,且招聘报名表请同时发送签字扫描的PDF文档和电子信息文件):

1.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简历、招聘报名表和基本信息汇总表(辽东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有效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反映本人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论著、论文目录及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项目及经费数量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试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为一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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