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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时间:2019-08-27 15:1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新疆财经大学作为自治区一所全日制财经类重点高等院校,经过60年的建设,学校现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6大门类,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6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3个自治区一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高峰学科,2个高原学科)。36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3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17个学院、1个专业教学研究部,附设继续教育学院。设有丝路经济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所和金融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拥有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经济统计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中亚经贸研究与汉语人才培养基地,设立国家汉语水平考试(MHK)新疆考点和英国雅思考试(IELTS)新疆考点。

二、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接收推免生规模不超过总招生规模的20%,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提前毕业)(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均为笔试,详见专业目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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