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小学教育 >

2019合肥市蜀山区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2019-08-12 23:2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附件1),按照国家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以及合肥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19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合肥市蜀山区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合肥市蜀山区的人员(其中户籍在经开区、高新区辖区内派出所的人员请到所属区域报名办理);

(二)持有有效合肥市蜀山区居住证的人员(其中有效居住证在经开区、高新区辖区内派出所的人员请到所属区域报名办理);

(三)合肥市蜀山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其中在经开区、高新区辖区内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请到所属区域报名办理);

(四)就读于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合肥市蜀山区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五)持有有效合肥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合肥市蜀山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合肥市蜀山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合肥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id=1063)。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