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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4人)

时间:2019-08-04 08:3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含本年度参加公开招聘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5、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6、近三年来因考试作弊而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9、应聘者在报名之后到正式聘用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0、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以上试用期、毕业证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本次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灵石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以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人 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2、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红底照片4张(不含报名表张贴照片)。

(5)下载并打印《2018年灵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同时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2份(附件3)。

(7)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项目人员,由市、县两级

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参加“三支一扶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盖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人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由服务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服务地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

(8)2018年灵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 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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