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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修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條件標准

时间:2019-08-01 09:5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日前,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教育廳印發了《甘肅省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條件標准(試行)》(以下簡稱《條件標准》)。需要注意的是,對縣(市、區)以下基層(含甘南州、臨夏州屬單位)中小學高級職稱單獨評審,職稱在全省基層范圍有效,有關條件標准另行制定。

據了解,為發揮好人才評價指揮棒作用,科學、客觀、公正評價中小學教師的品德、能力、業績貢獻,讓作出貢獻的人才有成就感、獲得感,引導激勵廣大中小學教師在教書育人崗位上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斗,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條件標准。對縣(市、區)以下基層(含甘南州、臨夏州屬單位)中小學實行高級職稱單獨評審,評價的職稱在全省基層范圍有效,條件標准另行制定。符合評價條件標准的基層教育教學人才也可申報,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報全省范圍有效和全省基層范圍有效職稱。中小學符合《甘肅省特殊人才職稱特殊評價暫行辦法》的教育教學人才可按特殊人才不受專業、學歷、論文、台階等限制直接申報相應層級高級職稱:全省做出重大貢獻人才﹔從國內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全省新興產業、身懷絕技的特殊人才﹔甘南州、臨夏州引進人才。 

(責編: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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