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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大渡口区招聘国有企业人员25人公告(3)

时间:2019-07-31 12:44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体检为等额体检,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所报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另外加试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招聘企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企业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企业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四)考察

考察为等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则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企业组织进行,招聘企业位要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若在体检或考察阶段出现缺额的,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确定。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则按前述原则确定。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和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一楼大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企业填写《大渡口区属国有企业非区管干部人员聘用审核备案表》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区国资委审定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简章由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23-6887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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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渡口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大渡口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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