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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宿迁泗洪县招聘176名(正式事业编制)小学教师公告

时间:2019-07-27 13:0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开始后,泗洪县人社局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九)公开选岗和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公开选岗定岗办法请见附件2。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考生当场一次选定岗位后,不得再提出更改。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按具体聘用单位)在中国泗洪网和泗洪教育督导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全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须服从泗洪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27—86239269、86243109;

监督电话: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0527-80791057。

附件1:《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泗洪县2019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公开选岗办法.doc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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