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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不得校内设置小卖部!广东学生家长校长怎么看?

时间:2019-07-26 09:5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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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公布,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这一规定引发广泛关注。

  记者走访广州的中小学校发现,目前多数小学没有开设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部分中学在校内开设了小卖部并对销售食品的种类加强管理。

  但也有校长、家长反映,即使校内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校外出售的此类食品对学生来说仍充满诱惑。有校长建议,要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明确规定、限制学校小卖部可销售的食品种类,并对相关违规行为作出明确的惩戒规定。

  多数中小学未开设小卖部

  在广州市海珠区后乐园街小学附近有3家小卖部,销售文具、玩具、小吃等。一到放学时间,常常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的学生买上辣条、薯片、可乐等,相互分享。小卖部经营人员表示,可乐和热狗肠是学生最青睐的零食,隔天就需要进货一次。

中小学不得校内设置小卖部!广东学生家长校长怎么看?

  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是不少中小学生的心头好,但也影响着他们的身体健康。《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近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也提出,要开展“减糖”专项行动,结合健康校园建设,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食堂减少含糖饮料和高糖食品供应。

  记者走访了解到,广州市多数小学如海珠区晓港东马路小学、天河区华融小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广州大学城小学等,都没有开设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事实上,早在2015年11月,广东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促进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校小卖部和学校食堂供应品种的管理,引导校园商店不销售、学生不饮用碳酸饮料、食用方便面等无益身心健康的食品,保护和增进青少年身体健康。

中小学不得校内设置小卖部!广东学生家长校长怎么看?

  尽管校内严管销售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但校外这类食品仍诱惑着学生。广州市天河区华融小学学生罗同学说,自己有时会到学校周边的小卖部购买热狗肠、可乐等零食、饮料,一周大约花费50元。

  校园周边高盐高糖高脂食品诱惑大

  华融小学家长罗女士表示,孩子热衷于在校园周边购买薯片、棒棒糖、辣条等零食,有时会在孩子的书包里发现零食包装袋。“孩子一出校门就很难管理,希望相关部门也能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管理,更好地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

  《规定》明确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中小学不得校内设置小卖部!广东学生家长校长怎么看?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东马路小学副校长李致表示,新出台的规定更有针对性,可以清晰界定学校工作的责任、范围。“如果发现学校周边小卖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我们会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区内已形成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常态机制,相关部门会进行定期检查;学校发现周边小卖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时,可以通过专门的系统及时上报,相应的职能部门会迅速开展治理。

  在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同时,不少学校也加强了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

  广州市五羊小学校长张永红介绍,学校曾请科研工作者走进校园,用实验的方式让学生了解垃圾食品对人体的危害。“看完实验后,孩子们很多都不想吃垃圾食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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