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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时间:2018-10-02 03:3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四)所有拟被预录取的考生将在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已被预录取考生须登录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专升本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确认时间待定,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等待通知。

(五)对于因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拟录取资格等原因造成专升本招生计划未能足额完成的,将依据相应专业录取原则依次递补录取。

十、颁发证书

普通专升本学生完成安徽师范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十一、学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播音主持与艺术(校企合作)为12000/生·年;园艺、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为4290元/生·年;法学等文科类专业为3850元/生·年。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十二、其他须知

(一)为保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2018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组下设纪检监察组,负责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拟被预录取考生名单将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依据录取规则集体研究确定并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4〕06号文件精神,学校及教职工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开办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

(五)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0

电话:0553-5910077,5910161

安徽师范大学网址: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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