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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义务教育入学最新政策发布 北京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政策详解!

时间:2019-07-20 10:0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1日下午,北京市教委发布本市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北京市今年将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在入学年龄、入学方式等方面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释放更多优质学位;严格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整体工作趋势更加突出公平,让更多孩子公平地享有优质教育机会。

北京市教委发布本市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可在租住地入学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可在租住地入学。据介绍,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保持稳定。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各区应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民办校与公办校实行同步招生

  与去年相同,今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同步招生,纳入属地区教委统一管理。

  同时,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指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据悉,民办学校招生要在5月25日至6月9日之间组织完成。

  此外,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各区要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入学严禁进行面试选拔

  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生源;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北京市教委明确,各区教委和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

  此外,对于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市教委也将严肃查处。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

  届时,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全程实时监控每一个学生入学流程。市、区两级强化监管,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市教委明确,各区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政策要点

  ●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释放的优质学位全部用于派位入学。

  ●2019年将持续发力、常态监管,继续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2019年入学文件进一步明确,城六区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计划比2018年减少10%,2020年寄宿招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

  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5月1日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6日至5月31日

  完成入学信息集中采集工作。

  5月25日至6月9日

  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6月15日至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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