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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天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时间:2019-07-02 05:0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要求,现将2019年上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19日11时30分;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4月16日—19日11时30分(具体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4月20日24时;

考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19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持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户籍在天津市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本);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证件。

2.人事档案关系在天津市的非津籍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证件;

④由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档案证明(见附件一)。

3.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及在读的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二)或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别提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考生须到其笔试报名所选择的考区。

(三)网上缴费。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

(四)准考证打印。2019年5月13日—19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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